一、正常毕业,已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的学生
1、携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到院保卫科开户口迁移证明,填写户口底册编号并加盖公章;
2、携带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明到洞山派出所(以下简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开具户口迁出单);
3、携带报到证和户口迁出单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毕业后两年内重新办理改派手续的学生
1、携带本人毕业证、改派后的报到证到院保卫科开户口迁移证明,填写户口底册编号并加盖公章;
2、同“一”的2、3步骤。
三、报到证不慎遗失的学生
1、首先到户口将要迁入地的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到院保卫科开户口迁移证明,填写户口底册编号并加盖公章;
2、同“一”的2、3步骤。
四、因各种原因中途办理退学手续已经退学的学生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退学文件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到院保卫科开户口迁移证明,填写户口底册编号并加盖公章;
2、同“一”的2、3步骤。
五、本人因故不能前来,请别人代迁户口的学生
1、请别人代迁户口时,除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或“准予迁入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手写代迁户口委托书、本人和代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方能给予办理(本人和代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留下备查,作为证明);
2、同“一”的2、3步骤。
六、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为淮南,且毕业后投靠父母的学生
携带原转出户籍(户口本)、毕业证(可不携带报到证),到院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1、户口跟随报到证走,如报到证为:“合肥市教委”,则户口只能迁到合肥市,不能迁到安庆市,若想迁到安庆市,必须重新改派。
2、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院(派出所)免费为学生保管户口两年,两年后若仍未迁出,遗留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